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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2016年职业卫生评价报告公示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12-17

 

项目名称: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牡丹江市阳明矿山东路16号

联系人:赵枫                        电话:0453-8290503

时间:2016 年3月 1 日 至3月30日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赵枫

现场调查及采样检测人员名单:

姓名:李锁柱

证书号:HO1(P)14100204

姓名:张贺

证书号:HO1J14100153

姓名:关威

证书号:HO1J14100068

项目简介: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牡丹江第三热电厂,2000年经股份制改造为牡丹江天利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牡丹江市政府招商引资,由香港龙睿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全资收购牡丹江天利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组建佳日热电的热电联产中型企业。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类:煤尘、矽尘。

化学毒物类:盐酸、氢氧化钠、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手传振动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除运煤皮带一段和3#锅炉间观察口粉尘检测结果超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外,所有作业点的粉尘与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要求。除运煤皮带三段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其他检测点物理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本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聘请取得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治理加以解决,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按要求应长期保存),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应当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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