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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2017年职业卫生评价报告公示

作者:mdjzd     发布时间:2018-04-25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镜泊湖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酒精分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黑龙江省镜泊湖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坐落在国家旅游胜地一一镜泊湖畔;距201国道l公里,距牡图线铁路中心站一一东京城站2 公里

联系人:陈祥飞        电话:15946335320

时间:2017年9月至11月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陈祥飞

现场调查及采样检测人员名单:

姓名:唐立新

证书号:HO1(P)14100092 

姓名:黄清敏

证书号:HO1J15100015

姓名:关威

证书号:HO1J14100068

项目简介: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预防职业病2017年9月黑龙江省镜泊湖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具有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资质证书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牡丹江中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谷物粉尘、其他粉尘、硫酸、氨、甲醇、高温、噪声、工频电场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通过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分析,其中粉尘作业场所玉米卸料口、螺旋进料机岗位DDGS 车间包装岗位粉尘检测结果、DDGS 车间蒸汽管束旋转干燥机及包装岗位噪声测试结果超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其余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本企业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谷物粉尘、其他粉尘、硫酸、氨、甲醇、高温、噪声、工频电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有关规定,本企业为第二大类制造业的第三小项酒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业。

建议:认真落实以上各项建议及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使职业病防治工作更加具体,充分做到防患于未然。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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